为了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以适应现代化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验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实验中心办公室负责全院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各实验室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要做到帐、物、卡齐备,并建立各种仪器设备的管理档案,对仪器设备的维修、报废等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记录并报上级部门处理。
2.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各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按上级部门下达的规划要求,由实验室提出设备购置的年度申请计划,经主管领导同意,报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3.实验室中大型仪器设备(5万元以上)要有专人维护及管理,作好使用维修记录。对其它仪器设备也应建立使用、维修记录等。
4.对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各实验室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质量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会同实验中心负责人与供货单位联系办理补件、修理或退换等事宜。
5.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所属的仪器设备严格管理、定期检查,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教学仪器设备,保证教学仪器设备的完好率,确保实验教学的需要。
化学实验中心
2011年4月
大型仪器操作及管理办法
操作部分
一、本仪器未经技术负责人考核,保管人员同意不得使用。
二、使用人员必需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操作人员连接线路后,经检查无误方可接通总电源开关。
四、操作人员要按教材所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操作中要时常注意电压,电流有否异常,电机运转是否正常。
五、操作完毕后,先切断电源,再拆除联线恢复原状。
管理部分
一、本仪器档案应随同设备保存在实验室中,供记录仪器设备的使用校验,维修损坏及其有关事项。
二、严格禁止仪器设备任意拆改,必须拆改时,报批后方可进行。
三、每次上机均应填写使用记录,记录开机时间,工作内容及仪器工作情况等。
四、因工作中失职或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失者,要及时上报,分析原因,并按<<师大关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和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知情不报,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化学实验中心
200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