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具有燃烧、爆炸、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能,在搬运、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如有处理不当或失误,可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的物品,称为危险物品。教学科研用危险化学品多数是化学试剂及其它危险物品。危险化学品的范围:指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腐蚀、放射性、压缩、液化气体及其它危险物品。
第一条 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化学品及高压容器领用管理办法
1.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化学品及高压容器要设专人保管,保管地点要远离明火、避开阳光。
2.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的领用要由实验室使用人员提出申请,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购买领用。购买原则上用多少买多少。
3.对放射性同位素的保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便异地存放。存放地点确定及是否合格需经有关管理部门核准(目前没有)。
4.对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人员,必须持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使用。
5.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人员,需定时监测是否泄漏、污染,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并采取防护措施。
6.高压容器使用存放地点要离明火
10米
以上。对高压容器的截门、压力表要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专业检测修理部门进行处理。高压容器截门打开前要先检查输气软管是否破损漏气,一经发现立即更换,使用后要及时拧紧截门。
7.对在实验室使用的电器,用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切断电源总开关。
8.对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的实验室要有良好的通风措施。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办法
不同类别的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储存。尤其是对于相互接触或混合后能引起急剧反应甚至燃烧、爆炸或产生毒害气体的危险物品,更应分库或分柜储存,不能混合存放。在储存过程中,要根据各类危险品的性质,采取必要的防潮、除热、防晒、防冻、防风化、防火、防盗等防护措施。
第三条 严格执行化学试剂购置和领用的办法
1、 购置化学试剂必须根据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由使用教师填写“bet38-365365试剂订购申领单” ,经实验室主任严格审查签字批准后,由院实验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购买。购置计划要提前提出。
2、对购入的化学试剂,库房管理员要认真进行验收并及时放入化学试剂暂存仓库内。
3、要建立严格的收支库存帐卡,详细记载。
4、领用化学试剂,必须由实验教师或研究生导师按实际需要量领取,最多领取一周的用量,不能超量领取。领取时必须由实验教师或研究生导师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由学生领取。学生使用时,实验教师要认真指导。
5、化学试剂的使用情况,各实验室主任应严格控制和监督检查。
6、学院药品暂存库内所存化学试剂只供教学、科研使用,概不外借和出售。
天津师大化学学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