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中,在我校全面贯彻七届八次全会精神的改革中,在加强“双一流”建设精神的鼓舞下,化学学院党政领导深入听取全院教师意见,稳步推进学院改革,以干事创业的热情努力奔向“双一流”。
为了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调动青年骨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学院科研成果的产出,学院进行了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改革。此项改革以“双一流”建设为目标,以校党委七届八次全会提出的“优先向科研成果高产出的导师配置学术型硕士生”的精神为指引,学院出台了《化学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补充规定》和《化学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完善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制度,以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带动学院科研成果的产出。
新的规定主要有以下特点:1.限高政策,每位导师最多指导3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广大青年教师留有更多机会;2.以科研成果为导向分配硕士研究生指标,焕发学院教师的积极性,增强学院教师学术科研的良性竞争;3.优先向科研成果高产出的导师倾斜,优化资源分布,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按照此规定,硕导年龄层次构成更加合理,学术型研究生指标分配覆盖面更加广泛,硕导整体人数比往年有所增加,极大地调动了全院教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双一流”建设而努力奋斗。